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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在2005年买了这间房子,我们希望可以给孩子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园。
   买这间房子时,我和大树隐瞒著他妈妈,因为她不希望大树搬出去住,
   所以在逼不得已之下才隐瞒她的。

   后来,她知道了,要我们把房子卖掉,我坚持的撑下去,房子虽然给保住了,
   不过我的心,已经千疮百孔,我们的关系达至水火不容的地步。
 
   在眼泪下过了4年的生活,无奈与无助的日子里,我害怕了,甚至午夜梦徊时,
   也会高声呐喊出来。人生有得必有失,鱼与熊掌始终不能兼得,必须作出选择,
   最后,我终于在没有选择下作出了选择。

   朋友说:当我们还没走到最后的时候,不能说自己是真正幸福的。
  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幸福?不过我知道,现在的我,确实比以前快乐了。

   一个幸福的家,并不是拥有一间漂亮的房子就可以幸福快乐。
   如果一家人过得快乐、活得健康,这是比什么都重要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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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忘忧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